根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增長等情況,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核,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?,F公布如下:一、調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200元、2010元、1820元;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2元、20元、18元。各縣(市、區)最低工資標準見附件。二、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;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。三、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3年10月1日起執行,魯政字〔2021〕169號文件同時廢止。四、各市、縣(市、區)要加強對《最低工資規定》(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)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,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布最低工資標準,讓用人單位、勞動者和公眾廣為了解。要進一步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,對違反《最低工資規定》的行為要依法查處,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。
內容來源:山東人社公眾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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